负责接待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访工作。承办领导同志批办、转办的来访事项。负责办理国家信访局转送、交办的来访事项。转送、交办、督办自治区来访事项。统计分析到国家、自治区信访局走访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。指导检查各地区各部门来访接待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