负责受理办理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自治区主席信箱、自治区信访局网站等网络渠道提出的信访事项,向有关地区、部门、单位进行转送、交办、督办。承办国家信访局转送、交办的网络信访事项。统计分析网络信访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。指导检查盟市、部门、单位网络信访工作。